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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涉嫌P2P诈骗

点击数:1212     录入时间:2019/4/10 
 
近日,据多名投资人声称:自己参与了一家名为“银湖资本(香港)有限公司”的投资项目后遭受到诈骗,投资钱款不翼而飞。截至2019410日,据不完全统计,涉案金额超200万元。
据受害人称,自己被中间介绍人拉进了约400人的微信群,通过群内的人员得知该公司投资项目利润丰厚且随时可以提款,想要参与投资项目时该公司会给受害人提供电子合同,并声称有第三方担保,安全稳定。由于利益驱使,群内多名受害人便参与了该项投资活动,不料没几天对方公司直接消失,受害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经天眼查查询该公司的企业信息,发现该公司并无工商登记,是一个虚假的法人主体,但是在天眼查所提供的信息中我们发现一个名为“銀湖資本(香港)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未成立公司与“美国银湖资本公司”,所以该公司很可能是冒充其他企业进行诈骗。因此银湖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涉嫌诈骗罪。
我国刑法对于该类行为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量刑,刑法规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面对此类案件,受害人和涉案公司不知情员工应该如何做?
对于受害人如何维权的问题,现今社会中,许多此类案件受害人的维权行为例如围涉案公司大门、在当地政府门前集会等都是不可取的,这些行为不但无法取得效果,还可能涉嫌扰乱公共治安。受害人应当以法律为武器进行维权,例如被害人可以联系同案其他被害人,大家共同聘请专业律师进行维权。
另外,对于此类案件的涉案公司员工,实践中很多涉案公司员工并不知晓公司的诈骗行为,但又不知如何证明或难以证明自身与犯罪行为无关。针对此类情况,相关员工应当尽快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遭受不白之冤。
 
律师简介:
王琮玮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具有军工涉密法律服务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网络安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社会职务:
担任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军民融合科创中心顾问,清华大学教育基金-英雄文化基金法律顾问等。
专业方向:
1.主要专业方向是网络安全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企业网络安全合规、企业网络安全制度建设、个人信息保护、等级保护、企业业务合规、评估等;网络犯罪预防、辩护等。
2.近年来,参与了部分网络安全相关立法工作。并常年为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部门提供立法、执法方面的法律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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