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 |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上诉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 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