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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安全北京重在行动

点击数:732     录入时间:2019/2/13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王琮玮律师  

                           
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网络犯罪惩治等方面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国家网络安全将拥有更为完善的法律基础和保障。
人在网中,网在人中。在网络时代,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学习交流、购物娱乐、创业兴业等成为越来越多社会人的生活常态。据不完全统计,一般以上的网民认为网络交易不安全,虚假信息太多,信息泄露等,在享受网络方便的同时,也承担着网络危机的威胁。比如外卖平台信息泄露,注册用户信息几乎等于透明;比如网络谣言传播,辟谣速度远远赶不上传播速度;比如人肉搜索,网络等于是一个人的全部“家当”。
共建网络安全的必要性:
依法维护网络安全,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国家网信办发布“微信十条”,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等,法律的实施,需要具体的细则配套,也需要从程序走向实体,国家正在大力促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的全面发展。
建议:
1、着力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在《网络安全法》之外,制订电信法、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构件配套式法律服务,对网络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充分发挥网络安全建设的法治引领规范作用,形成全网式法律工作主动性、有效性,促进法治发展。
2、发挥政府部门联动作用,加大执法力度。比如公安部门可以加大对违法网站的打击力度;通过宣传部门,主动进行宣传教育,让社会更了解网络安全行为并预先进行防范;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可以进行网络安全的辨别能力培训、专业素质培养等等,形成整体联动作用。
    3、全民行动,培养网络安全意识。一方面是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强调网络安全问题的违法成本等需要进行强化认识;另一方面,培养从业人员的素质,特别是网络平台后台信息的管理人员责任重,要求更是要严格;加强技术人才和技术设备的储存,对网络安全违法行为的技术检测手段也要更加科学化,保障技术力量。另外,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网络安全中来,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网络安全的共同维护中来,共建健康网络环境,形成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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