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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零售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点击数:1225     录入时间:2017/12/17 
 

商电字〔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内贸易流通标准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完善网络零售标准体系,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建设,推动网络零售持续创新和规范发展,商务部、国家标准委共同编制了《网络零售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开展网络零售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附件:网络零售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dzsws.mofcom.gov.cn/article/zcfb/201712/201712026819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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